(2007/11/27)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表,受到了中共党内和各民主党派人士的普遍欢迎,通过对《意见》的初步学习,使我们对中共中央关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体会到《意见》是我国历史发展新阶段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15年前,中发[1989]14号文件的发表,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自身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对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对民主党派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新形势下,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部署。可以说《意见》的制定和颁布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是指导我国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它比14号文件观点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理论更加成熟。
《意见》从更高的层面上提出了我国政党制度的理论体系。明确提出中央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用“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概括了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国政党制定的理论体系,对于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政策依据。
《意见》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对发挥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具有十分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的实际意义,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制度的高度重视,对民主党派来说,则担子更重了,要求更高了,地位也进一步提高了。
《意见》更加突显了加强中共同党外人土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提出了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应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原则、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明确了拓宽党外干部选配领域,规定了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作用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这一清晰明确和具体的要求,既为加强中共同党外人土合作共事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也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加强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诚意和决心。
通过对《意见》的学习,我们要更加认识到作为民主党派在现阶段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在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进程中,不断完善自身的建设,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使自己适应时代和历史的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意见》的精神,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民主党派应有的作用。
新闻来源:农工党桂林医学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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